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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4月中之後把拔預計帶小肉包去韓國玩,
但是昨天才知道,第一次辦法護照的要本人親自去外交部辦理身分確認,
不然就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,再交由旅行社辦護照。
我們的戶籍地是在桃園縣中壢市,但小肉包現在住在桃園縣新屋鄉,
幸好能在桃園縣市的戶政事務所辦理,所以,今早就去新屋市區辦人別確認~
攜帶文件:
1. 申請書〈戶政事務所會提供〉
2. 照片2吋2張→ 晶片護照相片規格
3. 身分證正本〈僅供繳驗,驗畢退還〉
(1) 成年者: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(2) 14歲以上未成年者: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(3) 14歲以下未領身分證者:
繳驗戶口名簿正本,或繳交最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,
並須由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辦理。
備註:因為是媽咪我帶小肉包過去,媽咪的身分證也必備唷!
❦ ◉ ♔ ▦ ✒ ◈ ♣ 小 肉 包 & 小 肉 丸 生 活 記 錄 ♣ ◈ ✒ ▦ ♔ ◉ ❦
戶政事務所那邊有書本、玩具區,給小朋友玩,
兩位寶貝玩的不亦樂乎,小肉包完全不想離開@@,
連後來回到家,車上問要去哪裡呀?
回要回家吃飯睡覺,竟然回到家,給我用哭的,
直喊我不要回家,吼~乖啦!過幾天再叫你把拔帶你出去玩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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